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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04 生效日期: 2002-04-04
发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2]147号
北京创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物业管理收费办法的请示》收悉。根据有关开发建设文件,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属于综合楼,不适用《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和《北京市高档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8]第394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你公司与产权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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