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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国道107辅道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07 生效日期: 2004-01-07
发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通[2004]2号
  郑州市国道107辅道工程是河南省和郑州市的重点工程,为确保该项工程2004年6月30日按时通车,现将该工程建设的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郑州市国道107辅道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二、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该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继续进行耕作、植树和新增构筑物。凡属新增的构筑物、附属物,一律不予补偿。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向施工单位乱收各种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的责任。沿线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对施工建设有异议的,应按法定程序逐级反映,由市指挥部协调处理,但不得阻挠工程施工。 
  三、沿线各级政府、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沿线群众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要顾大局,积极支持与配合工程建设,并加大沿线地区的治安管理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制止“强买强卖、强装强卸、阻挠施工、聚众闹事”等违法违纪行为,对于屡教不改以及带头组织闹事者,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四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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