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劳资发[1998]96号
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公司、计划单列企业,各区、县劳动局、财政局、审计局:
我市1998年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自查、重点检查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1998年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及我市《关于进行1998年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京劳资发(1998)43号)文件的有关安排,市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一步将开展重点抽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重点抽查的对象
重点抽查的对象为地方国有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中的国有控股企业)中1997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突破北京市发布的1997年企业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且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较高的北京市沥青混凝土厂等21户企业(名单附后)。
二、重点抽查的内容
重点抽查的内容为京劳资发(1998)43号文中所规定的检查内容。
三、重点抽查的方法
1998年企业工资内外收入重点抽查工作以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的方式进行。具体做法是:
(1)被抽查企业自行委托经市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认可的社会中介机构(名单附后),并于6月30日前将委托结果报市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被抽查企业于1998年8月15日前将中介机构对其所做的专项审计报告报送市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 北京市劳动局计划与工资处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电话:63179664)。
(3)市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对违纪企业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