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12-24 生效日期: 1998-12-24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1998]247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
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8]18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