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穆棱卷烟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05 生效日期: 2001-04-05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黑国税发[2001]59号
牡丹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穆棱卷烟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牡国税发[2001]16号)收悉。经审核,该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抵免企业所得税规定,准予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附件:穆棱卷烟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明细表
                                单位:千元
设备名称   产地   规格    数量    概算单价   概算投资总额
包装机组   天津   ZB43   1套    2080     208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