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黑国税发[2000]208号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根据《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黑国税发[1999]062号)和黑龙江省饲料产品质量检验站、国内贸易部饲料质量检测试中心的检测结果,现将地经检测符合免税条件的《2000年度第二批饲料免征增值税企业名单》、《2000年第二批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名单》及不符合免税条件的《2000年第二批征收增值税饲料产品名单》下发给你们,请依据名单中所列企业或产品,认真办理2000年度饲料征免增值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