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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团常务主席的决定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88-03-03 生效日期: 1988-03-03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为了加强本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一、本市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团常务主席一人,负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常务主席必须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并按法律程序民主选举产生。
  三、乡、镇人大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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