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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中国农业银行晋城市支行农村储蓄突破十一亿元的嘉奖令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3-26 生效日期: 1992-03-26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1992]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局、行、社:
  中国农业银行晋城市支行自1985年7月组建以来,认真贯彻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大力发展农村储蓄事业,为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筹集了大量资金。到今年2月底,全市农村储蓄余额达到11.1亿元,比1985年组建时提高5.09倍,占到全市储蓄存款总额的58.7%。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中国农业银行晋城市支行予以通令嘉奖。
  市人民政府希望,全市农行、信用社广大干部职工,再接再励,继续努力,进一步做好农村储蓄工作,壮大信贷资金实力,为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实现农业规划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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