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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第四届农民运动会参赛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19 生效日期: 2000-06-19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0]4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今年8月1日在西安市户县举办陕西省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现就做好参赛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省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的宣传组织工作。今年10月,国家将在四川省举办全国第四届农民运动会。为了选拔我省农民优秀体育人才,促进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我省在世纪之交举办第四届农民运动会,这是全省农民文化生活的一件大事。为加强组织领导省上成立了以王寿森副省长为名誉主任的省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各地(市)要高度重视,搞好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要大力宣传我省农民体育事业的新成就、新经验、新典型,宣传农民崭新的精神风貌,推动农民体育事业的发展,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
  二、积极行动,精心准备,认真做好省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的参赛工作。本届农民运动会是全省农民体育运动的一次大检阅,同时展示我省农民迎接西部大开发、跨入新世纪的精神风貌。现在距运动会开幕不足两个月时间,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省农业厅、省体委、省农民体协印发的《陕西省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各单项规程规定,充分发动群众,精心组织准备,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单项竞赛或举办综合性运动会,选拔优秀运动员,组团参加全省农民运动会,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三、落实参赛经费。参加全国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的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各地(市)参加省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的费用由地(市)财政承担。各地(市)要及时足额落实经费,保证参赛工作需要。各级农业、体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安排好竞赛项目,搞好运动员的选拔、组队及竞赛工作,确保本届农民运动会的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
200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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