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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物价局关于千湖风景区门票价格及收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19 生效日期: 2000-07-25
发布部门: 陕西省宝鸡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宝市价发[2000]104号

市冯家山水库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千湖风景名胜区门票、停车费、快艇、游船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对千湖风景名胜区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批复以下:

  一、千湖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为10元/人·次。
  二、湖内快艇:码头至苏家山、墩台山、千中分别为10元/人次、20元/人次、30元/人次。湖内游船:码头至苏家山、墩台山、千中分别为5元/人次、10元/人次、15元/人次。包乘快艇:码头至墩台山每次100元,码头至千中每次150元。
  三、停车场收费按照省政府陕政办发(1995)180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摩托车1.5元/辆次,小型汽车3.00元/辆次,大型汽车4.00元/辆次,60座以上大客车5.00元/辆次。
  四、请你们按照《陕西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规范景区价格行为,在售票处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二000年七月二十五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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