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中医药办发〔2006〕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中医处,局直属单位,局属(管)医院,局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9号)精神,扎实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领导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局属(管)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制订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研究处理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局属(管)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典型案件。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佘 靖 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大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王大方 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监察局局长
成 员:王志勇 办公室主任
王明来 人政司司长
孙塑伦 医政司司长
杨 锐 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王华章 中国中医药报社副社长
吴 英 驻卫生部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联络员
王先锋 直属机关纪委副书记
三、领导小组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即综合组、督导组、案件组。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群众举报。
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李大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任:王志勇 办公室主任
孙塑伦 医政司司长
吴 英 驻卫生部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先锋 直属机关纪委副书记
综合组:严建文 纪检监察室纪律检查员(局副司级)
陈 伟 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厉秀昀 中国中医药报社记者
孙 雨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干部
督导组:杨荣臣 医政司一处副处长
闫树江 办公室巡视员
张为佳 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处处长
刘文武 医政司一处处长
金二澄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案件组:王先锋 直属机关纪委副书记
王建中 办公室规划财务处调研员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地点及电话
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地点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办公楼903房间。
办公电话:010—65957739
传真号码:010—65957739
举报电话:010—65957739
举报信箱: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6。
二○○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