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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关于同意认定临安华鑫废旧金属经营部等13家企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7 生效日期: 2006-11-27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杭经资源[2006]394号
临安市、建德市经发局,富阳市、桐庐县、淳安县经贸局:
  根据《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实施办法》(浙经贸资源[2001]703号)等文件精神,经对你县(市)所属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申报情况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认定以下11家企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临安华鑫废旧金属经营部
  临安市巨浪废纸经营部
  临安藻溪联众废纸经营部
  临安锡麒精细粉体有限公司
  建德茗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德超翔水泥有限公司
  富阳市中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富阳市广厦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桐庐县荣升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桐庐华平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杭州千岛湖子康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二、同意认定以下2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临安市三鑫废品回收有限公司
  桐庐常鑫贸易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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