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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变新建城市给排水管网预留口间距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1-08 生效日期: 1996-01-08
发布部门: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发布文号: 深规土[1996]14号

深圳市各有关设计院:
  经调查,深圳市建成区城市给排水管网预留口存在部分闲置未用的问题,不仅造成浪费,对供水管网而言,还会对自来水水质带来一定影响。因此,在新建城市给排水管网中,应将预留口由原来每120米一个改为200~240米一个。
  特此通知。

 

一九九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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