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乌政办[2006]288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县级事业单位:
2006年2月,国务院颁发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一2010一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提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在“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目标、任务、措施和到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为贯彻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5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科学素质纲要》的重大意义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旨在全面推动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通过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成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长远目标。制定和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是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一2020)》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大意义,把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为全面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奠定基础。
二、精心组织,广泛开展《科学素质纲要》的宣传活动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舆论阵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对《科学素质纲要》精神和学习贯彻情况的宣传报道,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营造学习贯彻《科学素质纲要》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切实了解《科学素质纲要》的精神实质,形成全民参与科普活动、各级领导和各族科技工作者积极实践的科普工作新局面。
三、加强领导,切实把《科学素质纲要》落到实处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成立乌鲁木齐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乌政办(2006)270号),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指导;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把学习贯彻《科学素质纲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