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三会一节”期间市区及周边地区禁止一切空中文化、体育和商业广告活动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25 生效日期: 2006-10-25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南府字[2006]5号
为做好2006年“三会一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三会一节”期间市区及周边地区禁止一切空中文化、体育和商业广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06年10月30日、10月31日、11月1日三天内,在南宁市区(含各城区乡村区域)禁止开展航模、动力伞、滑翔伞、悬挂滑翔、滑翔、跳伞、热气球等空中文化、体育活动,禁止利用上述空中体育器具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特此通告。 2006年10月25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