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赣发改工业字[2006]1349号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近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06]2274号文批复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国家要求,将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实施方案,编制具体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发改委审批。待项目建设条件具备后,省发改委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经研究,现就编制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共编制12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具体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编制一个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个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编制一个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各设区市所辖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各设区市所辖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经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实施方案中,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和投资额均有明确规定,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不得突破。
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的12个具体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统一编制,请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认真配合做好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省发改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