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价费[2006]274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核定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津教委财[2006]67号)收悉。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调整学校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0]4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7至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5至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3至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接此文件后,请通知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收入全部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上述规定自200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财政局
二OO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