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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
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和《江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各地申请各个等级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其中甲级已报建设部审查批准(建设部建设(2000)247号文已公布),现将我省第一批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单位予以公布。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取得施工图审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按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审查工作,规范审查行为。
江西省建设厅
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