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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正常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14 生效日期: 2001-09-14
发布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赣价费字(2001)93号
江西省煤田地质局:
  你局《关于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正常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培训收费标准的函》(赣煤地文[2001]64号)收悉。
  经省人事厅批准,你局承担我省煤田地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相关工种培训、考核工作。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行统一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价费字[1995]101号)精神,经审核,核定你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正常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培训收费标准如下:   1、培训费(含资料费),每人:初级工105元、中级工120元、高级工180元;
  2、技能(操作)考核费,每人:初级工30元、中级工45元、高级工50元;
  3、技术业务理论考试费、评审鉴定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行统一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价费字[1995]101号)文件执行。其中,技术业务理论考试费,每人:初级工15元、中级工、高级工20元;评审鉴定费,每人:初级工20元、中级工40元、高级工60元。此外不得再收取其它费用。其余事项均按该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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