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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关于举报走私奖偿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1-26 生效日期: 1999-01-26
发布部门: 广州海关
发布文号:
走私是一种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犯罪行为,举报走私违法行为,海关负责保密并给予奖励,奖金额最高可达直接查扣私货变卖价值的10%。现将举报电话号码(24小时)公告如下:
广州海关调查局:81862231
广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8190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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