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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21 生效日期: 2003-10-21
发布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九府厅发[2003]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九江市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完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改变农民看病难、吃药难的状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要求和全省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新农村药品监管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机制,促进农村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建立体系完备、反应快捷的药品监管网络和诚实守信、保障有力的药品供应网络,保证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目标措施
  (一)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
  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的目标:在全市农村逐步形成行政监督、技术监督与社会监督的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药监专职队伍与兼职队伍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做到乡(镇)、村都有药品监督协管员,形成县、乡、村三级网络,扫除农村药品监督盲区,实现全市农村药品市场规范有序,让农民群众真正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
  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的措施:
  1、建立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提高监管的有效覆盖。以各县药监分局(所)药监人员为主体,在进一步加强专职药监队伍建设的同时,每个乡(镇)、行政村聘任一至二名药品监督协管员,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形成有效覆盖到村的农村药品监管网络。
  2、加强农村药品技术监督体系建设,保证药品监督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要加大药品检验机构基础建设的投入,强化专业人员培训,建立农村药品质量监测网,开展经常的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各药监分局(所)要设立“药品快速检测室”,开展药品快速检测工作,并协助负责辖区内药品初检和抽样,为提高监管效率提供技术支持。
  3、完善监管手段,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要建立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购销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相对人的行为,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要完善药监、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的联防联治协作机制,形成药品专项整治的合力;要强化药品监管的预警以及案件查处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加强对个体诊所使用药品监督,规范其药品使用范围和行为。
  4、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大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使监管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要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通过承诺制建立诚信档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采取统一制作群众监督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利用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监督作用,把药品安全的防线构筑到农村千家万户。
  (二)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目标:在政府的引导下,通过市场配置农村药品资源,逐步建立主体清晰、相对集中、满足需求、效用稳定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并形成新型的药品供求关系;通过促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推行连锁经营,减少经营成本,降低药品价格,就地为农民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药品,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用药需求。到2003年底,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或服务点要覆盖100%的乡镇和60%行政村,药品配送网络覆盖90%的村卫生所、药店和药品服务点。
  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措施:
  1、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在农村建立药品配送网络,规范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行为。鼓励药品批发企业特别是GSP认证企业在乡镇设立非法人药品配送站,允许利用本企业下属非法人机构(如原四级批发站、零售药店)的设施、人员等条件建立配送点,使药品配送网络延伸至乡、村;对药品经营网点没有延伸到的边远山区和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乡镇卫生院,经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可为本乡镇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代购药品;同时引入竞争机制,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态势。
  2、鼓励多种经济主体在农村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服务点。鼓励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乡(镇)和农村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个体诊所在未设置药店的乡(镇)、村开办药店或药品服务点。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10月底前):由市药监局制定实施方案,并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办法,如《九江市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九江市农村药品服务点设置暂行规定》、《九江市药品监督协管员管理办法》等。
  2、实施阶段(2003年11月1日-11月30日):在配合省药监局抓好省级重点试点县永修县的同时,全面开展“两网”建设工作,其中修水县、庐山区为市级重点试点县区。
  3、总结阶段(2003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两网”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分析和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药监、卫生、医药、公安、工商、财政、地税、物价、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组织、指导、协调全市“两网”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药监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增强大局意识,相互配合,尽职尽责,共同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地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自觉地把“两网”建设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结合各自的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两网”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2、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各地要把“两网”建设工作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法律规范的原则,从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既要勇于创新,又要依法办事;既要突破药品流通的旧格局,又要兼顾各方利益,积极稳妥,以点带面,逐步铺开。
  3、转变思路,讲究方法。要把工作热情和科学态度辩证统一起来,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善于利用监管手段培育和发展农村药品市场,引导药品监管网络的下延。
  4、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政府的良好愿望与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有机联系起来,充分走群众路线,动员广大农民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使之成为“两网”建设的最大受益者和最有力的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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