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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和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5-10 生效日期: 2004-05-10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黑建函[2004]67号

各市(地)建设局(委)、规划局、城管局(市政公用局)、房产局、水务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筹备召开全国建设人才工作会议及编制《建设事业“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设部决定开展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和调查统计工作。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我省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经验及政策建议,现将建设部建人教[2004]29号专函转发给你们,望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人员,根据《调研提纲》的要求,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并写出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和调查统计汇总表务于6月10日前报送省建设厅人教处,以便综合上报。

二○○四年五月十日


关于开展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和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人事教育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建设行业人才队伍,我部计划于 2004 年 10 月召开全国建设人才工作会议,目前正在开展会议的筹备以及《建设事业“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编制研究等工作。为进一步了解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和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工作
  1 、调研工作旨在进一步摸清建设行业人才队伍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行业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政策措施。  2 、调研内容见附件1。各地可结合实际,根据《调研提纲》要求,组织调研并提出调研报告。

  二、调查统计工作
  1 、建设行业人才队伍情况调查统计的范围包括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和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见附件2 、 3 (表格可从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 www.mochr.com 下载)。  2 、《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情况统计表》的调查范围为县(市)及以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含市政、城市公共交通、城市水务管理、城市管理、园林等)、房地产等部门以及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统计表》的调查范围为建筑业、市政公用、房地产、规划设计等行业企事业单位。

  三、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1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有关调研和调查统计工作;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负责本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辖区内地(州)、市、区、县等建设系统的机构设置情况,以及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情况,制定具体的调查统计方案,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注意总结,为今后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建设行业人才统计制度积累经验。  4 、统计表由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或人事教育部门负责填写,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组织人事或人事教育部门汇总。  5 、请于 6 月 30 日前将调研报告和调查统计汇总结果报送我部人事教育司。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 9 号,建设部人事教育司, 100835
  联系人:何志方、陈中博、崔 勇、崔振林
  联系电话及传真: 010-68393242 , 68394517 , 68393340 , 68394879
  电子邮箱: cuizl@mochr.com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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