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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爱卫会等部门关于2004年全市春季公共卫生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11 生效日期: 2004-02-11
发布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九府厅字[2004]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市各有关单位: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关于《2004年全市春季公共卫生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二月十一日


二OO四年全市春季公共卫生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我市公共卫生建设,提高全社会公共卫生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爱卫委等部门关于2004年全省春季公共卫生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4)11号)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意见》(九发(2003)15号)的精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决定于2004年3月的第一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4年春季公共卫生周活动。为确保本次公共卫生周活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以提升乡镇环境卫生水平为目标,通过开展2004年春季公共卫生周活动,改善当地环境卫生状况,提高群众公共卫生意识,使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活动主题
  2004年春季公共卫生周活动的主题是:小城镇(指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小城镇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流、物流相对较大,环境卫生好坏直接影响到乡、镇的外部形象。搞好小城镇环境卫生不仅有利于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居民生活、工作,而且是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对乡、镇内的企业、单位、村组干部、职工和广大村民搞好环境卫生具有较大的示范作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主要抓好本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和灭鼠工作。

  三、活动时间和范围
  此次活动周的时间定于3月1日至5日。全市各县(市、区、局)、乡(镇)均按照本次公共卫生周活动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统一安排行动。

  四、活动内容
  这次活动重点是抓好“七个一”活动,即组织乡(镇)所在地开展一次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一次单位内清洁卫生大扫除;开展一次饮食服务行业、集贸市场、学校卫生大检查;上好一次中小学生公共卫生课;组织一次统一灭鼠活动;召开一次研究乡,建设规划和创建卫生乡镇工作会议。本次卫生周活动内容具体是:
  (一)活动第一天(3月1日)活动周启动仪式和组织公共场所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各县(市、区、局)爱卫会、建设局、卫生局选择一个经济比较发达、乡(镇)建设有一定规模的小城镇,举行2004年春季公共卫生周活动启动仪式,并邀请县、乡(镇)领导参加。启动仪式结束后,组织领导和干部群众一道参加环境卫生治理活动。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是公共场所卫生、卫生死角、长年积累的垃圾堆和规范集贸市场等。其他乡(镇)可不举行启动仪式,但均应统一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二)活动第二天(3月2日)开展宣传教育和工作、生活区及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一是各县(市、区、局)爱卫会、建设局、卫生局组织县、乡医疗卫生单位的医护人员和县建设、规划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开展义诊、咨询和宣教活动。主要内容是春季传染病的防治、除“四害”科普知识、预防禽流感知识、乡(镇)建设及城市规划等方面知识。同时组织宣传车到人口多、交通流量大的重点乡(镇)进行宣传。其他乡(镇)政府组织本乡镇医护人员、教师、学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全市统一的市、县、乡(镇)三级工作、生活区及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
  (三)活动第三天(3月3日)组织专项治理活动。一是组织专职人员与执法人员对小城镇的饮食店、学校、旅店、集贸市场进行检查和清理整顿活动,主要内容是饮食、食品及其它服务行业卫生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清理马路市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摊点占道为市现象。二是要求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重点单位、学校、企业、街道及集贸市场均应设立卫生宣传栏,配备果皮箱、垃圾桶等卫生设施,制定和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境卫生管理人员。
  (四)活动第四天(3月4日)开展中小学生公共卫生知识教育和灭鼠活动。一是乡(镇)所在地的中、小学校均应组织上好一堂公共卫生课活动,授课的主要内容是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建设文件精神、春季公共卫生周意义、预防常见传染病知识、饮食食品卫生、青少年生理卫生知识等,授课人员由学校老师或各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担任。二是市、县、乡(镇)政府所在地统一组织一次对公共场所、绿化带、湖泊堤岸、居民住宅区的灭鼠活动(全市统一灭鼠的相关工作由九江市病媒生物防治中心具体组织,联系电话:8254109,联系人:易维德)。
  (五)活动第五天(3月5日)组织检查和进行总结。一是各县(市、区、局)爱卫会、建设局、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共卫生活动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活动开展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要敦促进行补课。二是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召开工作总结会,主要是学习市、县委、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建设的文件,同时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研究、完善本地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创建卫生乡镇的实施方案以及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为了扩大这次活动周的影响,在活动周开始的第一天,市爱卫会、市建设局、市卫生局与瑞昌市爱卫会、建设局、卫生局将在瑞昌市码头镇举行全市2004年春季公共卫生周活动启动仪式,并请市领导现场指导。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本次公共卫生周活动在各地政府的领导下,由爱卫会、建设局、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要求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本着改善当地投资环境,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这次公共卫生周活动的领导、协调和指导。要根据本地实际,具体安排活动周每天活动的日程,做到每天有安排,整治有重点,经费有落实,活动有实效。
  (二)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在活动周开展前夕,各县(市、区、局)及乡镇要利用广播、电视和街头宣传、刊出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2004年春季公共卫生周活动的主题和活动内容,播放健康教育知识及除“四害”教育音像资料,同时广泛宣传报道这次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严密组织,加强督查。2004年春季公共卫生周活动一定要按照省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活动,针对乡、镇所在地存在的脏、乱、差现象,通过集中整治,扎实工作,力求解决一、二个公共卫生方面的实际问题,不走过场。同时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江西省卫生镇标准》的要求,建立起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
  (四)检查评比,奖励先进。在活动周结束后,市爱卫会、建设局、卫生局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局)2004年春季公共卫生周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市、区、局)要对所辖乡、镇开展活动周的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对活动开展的好的县、乡(镇),市爱卫会、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将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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