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取消移动电话业务附加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29 生效日期: 2000-12-29
发布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粤价[2000]330号
广东省移动通信责任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我省移动通信附加费的函》(广东移动函[2000]第119号)悉。根据信息产业部信部联清(2000)1255号文关于取消电信业务附加费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自2001年1月1日零时起,你公司移动电话(含全球通、模拟网、大众通)基本通话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每分钟0.40元执行。省内漫游通话费维持每分钟0.50元不变。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