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黔电送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26 生效日期: 2001-07-26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1]80号

  贵州省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黔电送粤工作座谈会纪要》已经两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黔电送粤工作座谈会纪要
  (2001年7月26日)


  2001年7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卢瑞华省长率广东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赴贵阳,与贵州省委书记钱运录、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石秀诗及贵州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进一步加强黔粤经济合作,推进“西电东送”战略的实施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友好商谈。现纪要如下:
  一、自国家启动“西电东送”工程以来,两省政府非常重视,并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进一步推动“黔电送粤”打下了一定的基础。由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贵州省电力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南方公司3家共同签订的2001年“黔电送粤”合同,各方应认真履行。

  二、按照国家安排,结合“西电东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广东“十五”期间的电力市场需求,到2005年,贵州省向广东送电达到400万千瓦,并希望“十一五”期间根据广东电力市场需求情况,继续加大“黔电送粤”规模。
  广东省表示将在“十五”期间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接收黔电,即2002年贵州电网向广东送电100万千瓦,2003年贵州电网向广东送电200万千瓦,2004年贵州电网向广东送电300万千瓦,2005年贵州电网向广东送电400万千瓦。并在“十一五”期间电力规划中将继续考虑进一步增加接收黔电的规模。

  三、关于中长期售购电台同问题。两省明确,要本着有利于“黔电送粤”和“双赢”的原则,积极促进中长期售购电合同的签订。只要贵州电力在价格、质量等方面具有竞争力,并能按广东电网的要求安全可靠地送电,按市场经济规律、互惠互利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在通道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广东将尽可能多地接收黔电。两省有关部门抓紧完成有关中长期售购电合同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争取在2001年年底之前,由双方电力公司签订中长期售购电合同。

  四、根据国家制定的“西电东送”目标,综合考虑广东电力需求、贵州电力发展潜力和两省电力建设、安全运行等因素,在2000年8月两省签订“黔电送粤”协议的基础上,由两省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提出“黔电送粤”规划,并争取列入国家“西电东送”规划,在国家“西电东送”战略方针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五、双方感谢国家电力公司南方公司对“黔电送粤”工程的大力支持配合,希望加快跨省通道建设,合理确定过网费标准,并根据“黔电送粤”发展的需要,规划建设新的输电通道,确保各年度送电目标顺利实现。
  此外,两省领导还就加强经济合作问题进行了商谈。双方表示,将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结合两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际,不断拓宽合作思路,提升合作层次,丰富合作内容,开创多形式、宽领域的经济合作新局面。

附件:广东省、贵州省参加座谈会议人员名单
广东省参加座谈会议人员名单
  卢瑞华 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
  徐尚武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黄伟鸿 广东省计委主任
  林少春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李妙娟 广东省计委副主任
  陈建辉 广东省经贸委副主任
  王野平 广东省电网集团董事长
  潘 力 广东省发电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
  袁懋振 中国南方电力联营公司总经理
  曲 曙 国家电力南方公司副总经理
贵州省参加座谈会议人员名单
  石秀诗 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
  王寿亭 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
  陈大卫 贵州省政府秘书长
  王远海 贵州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家兴 贵州省计委主任
  金隆昆 贵州省经贸委副主任
  向德洪 贵州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戴绍良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公司董事长
  金泽华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公司总经理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