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府办[2002]14号
为完善我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程序,进一步推动科技事业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深府[1999]171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一、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聘请专家组成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
(二)审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三)为我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四)研究、解决我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成员
名誉主任:于幼军
主任委员:郭荣俊
副主任委员:李连和(市科技局)
秘 书 长:李 平(市科技局)
成 员:郭立民(市发展计划局)、王晓星(市经济贸易局)、黄伟坚(市监察局)、陆韬(市人事局)、汤暑葵(市财政局)、周理(市信息化办公室)、刘忠朴(市高新办)、牛憨笨(深圳大学)、倪嘉瓒(深圳长园应用化学公司)
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连和兼任。
二○○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