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甬政发[2000]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规定,第一届宁波仲裁委员会的任期已经届满。现决定聘任第二届宁波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第二届宁波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邵占维
副主任:邱士金(市政府)
郑洪翔(市政府法制局)
王德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 员:吴宗达(市工商局)
李开敏(市房地局)
蔡明德(市科委)
陈卫中(市司法局)
郭理桥(市外经贸委)
金 潮(江东区人民法院)
周森权(中国贸促会宁波分会)
郑孟状(宁波大学法律系)
童全康(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郑洪翔(兼)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000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