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穗建法[1999]48号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经对我委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废止下列三项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细则》的通知(穗建法[1995]245号)
二、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穗建法[1997]275号)
三、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细则》的通知(穗建法[1999]48号)
以上三项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