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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揭阳市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2 生效日期: 2004-03-02
发布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粤国税函[2004]97号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揭阳市分行申报核销贷款呆账的请示》(揭市国税发[2004]42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建设银行揭阳市分行在2003年度税前扣除揭西长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贷款呆账损失21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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