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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企石印刷工业园非法占用土地等七宗土地违法案件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08 生效日期: 2004-04-08
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东府[2004]6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去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部署,我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清理各类开发区(园区)和违法用地,取得了突出成效。期间,大部分镇区和部门都能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法规,大力支持配合治理整顿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用地环境。但是,个别镇区、单位片面强调地方经济发展,未经批准就擅自施工推填土、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顶风作案,造成严重后果,影响了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检查验收工作。为深刻吸取教训,坚决刹住违规乱设园区、违法圈占集体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的歪风,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现将企石印刷工业园非法占用土地等七宗典型土地违法案件予以通报。
  一、企石印刷工业园非法占用土地案
  企石镇政府规划开发联兴工业园(2003年8月改称为东莞印刷工业园)。2003年7月,该镇外经办负责组织园内道路施工,擅自扩大范围推填道路两旁土地,市国土部门发现后迅速予以制止。10月,该镇组织园内用地材料上报审批。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该镇又组织施工队在园内进行大面积推填土,经市国土部门多次警告,至2004年3月才停止施工。
  该镇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土地,已构成非法占用土地280多亩的违法事实。目前,市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

  二、樟木头塑胶物流园中心城非法占用土地案
  樟木头塑胶物流园中心城位于樟木头镇百果洞村,是该镇政府扶持开发的重点物流项目,由樟木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与东莞市裕纬商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2003年3月,在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裕纬商业有限公司开始组织施工队实施土地平整;12月,开始进场施工建设。经实地测量,该项目非法占用土地162.5亩,已建成三层高商铺31座,铺位310间。
  樟木头塑胶物流园中心城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商铺,已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事实。目前,市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封,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常平镇大京九塑胶城非法占用土地案
  2003年10月,东莞市大京九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将大京九物流园内200亩土地,私自协议转让给东莞市神鹰塑料有限公司,用于大京九塑胶城项目,开发经营塑胶原料交易市场。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神鹰塑料有限公司即组织施工队伍进场建设。2004年2月,市土地监察大队巡查发现后,市国土资源局向大京九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发出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神鹰塑料有限公司实际已占用土地76亩,建成18座建筑物,共380间铺位。
  神鹰塑料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塑胶城”,已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事实。目前,市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

  四、黄江镇飞马物流华南塑胶城非法占用土地案
  飞马物流商贸园是黄江镇政府扶持开发的物流项目,位于公常公路西侧黄京坑路口至莞深高速黄江出口路段。飞马物流华南塑胶城是黄江飞马物流商贸园一期工程,规划用地面积250亩,由东莞市飞马物流华南塑胶城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2003年12月,该镇政府组织了该项目用地材料上报审批。但审批期间,该公司未获批复就组织进场施工。至2004年3月,已建成高三层的商铺3座,在建商铺11座,已完成打桩的商铺4座,建筑占地21.9亩。
  东莞市飞马物流华南塑胶城投资有限公司“华南塑胶城”项目用地属于边报边用行为,客观构成非法占用土地事实。目前,市国土资源局已立案,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五、寮步镇竹园村委会非法占用土地案
  2003年4月,寮步镇竹园村委会借在本村头圩(土名)修路之机,擅自扩大道路用地施工范围,平整土地拟建厂房。2003年5月,市土地监察大队巡查发现后,当即责令停工。但竹园村委会仍暗中继续填土施工,至2003年10月,共推填土、占地80多亩。
  寮步镇竹园村委会明知故犯、顶风作案,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目前,市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

  六、东城区温塘村茶下、茶中、茶上股份合作社破坏农地案
  东城区温塘村茶下、茶中、茶上股份合作社(原村民小组),借“村改居”之机,自2002年11月开始,分别在“泥塘”、“大石鼓”等处非法占用农地拟建工业厂房。市国土部门先后三次予以制止,但他们不听劝阻、变本加厉,在春节期间和夜晚突击施工,继续推填土占地。2003年2月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暂扣施工设备,强制停工,但已造成200亩(茶下村115亩、茶中村65亩、茶上村20亩)农用地被非法占用的严重后果。原茶下、茶中、茶上村民小组长袁柱明、袁润球、袁灿光也因妨碍土地执法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该三人治安拘留的处罚。但茶上、茶下股份合作社不从中吸取教训,在我市大力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期间,继续组织和纵容施工队实施推填土,使非法占用土地的面积不断扩大。2003年5月,市国土资源局再次依法暂扣其施工设备给予制止。至此,茶下股份合作社扩大违法占地面积78亩,并将上述被查处的土地转让给个人建设厂房、商铺;茶上股份合作社扩大违法占地面积35亩。
  上述三个单位顶风作案,置国土部门的三令五申不顾,多次强行推填土破坏农用地,面积较大,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属于典型的破坏农地案件。目前,市国土资源局对此案立案查处。

  七、茶山镇增埗村沙墩村民小组非法占用土地案
  2003年11月,茶山镇增埗村沙墩村民小组以加固河堤为由,向镇政府申请在该村“大基围”(土名)鱼塘进行填土,以加固河堤。镇政府同意其按水利部门确定的控制范围施工。12月,市土地监察大队巡查发现,该村民小组扩大施工控制范围,将“大基围”处约55.6亩的鱼塘填平。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该村民小组组长表示该地块用于植树复绿,承诺不作建设用地。但春节期间,该村民小组在该地块突击施工,建设厂房。市国土资源局先后三次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最后采取暂扣其施工设备强制措施后,该村民小组才停止非法占地抢建行为。
  沙墩村民小组在未依法办理任何用地手续情况下,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在建设用地区外占地抢建厂房,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目前,市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
  以上案件,大多发生在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期间,违法性质严重,教训深刻。各镇区、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增强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上述通报案例为鉴,引以为戒,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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