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价函[1999]386号
宜宾市物价局:
你局宜价字费(99)231号“关于蜀南竹海景区游览实行通票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规定,考虑到你市旅游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蜀南竹海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试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蜀南竹海景区游览实行通票收费,其门票价格为:旺季55元/人·次、淡季40元/人·次。
二、以上门票价格是游览蜀南竹海全景区的最终收费票价。景区内不得再另设立“园中园”并收其它费用。
三、不得强制收取保险费,保险费可由游客自愿选择。
四、本通知下达后,风景区管理和收费部门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凡不按本规定收费的,一经发现,应按物价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试行,试行时间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