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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贝络纳片等药品零售价格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22 生效日期: 1999-12-22
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川价函[1999]400号

各市、地、州物价局:
  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贝络纳片等药品零售价格核定如下:
  一、成都大西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贝络纳片(枸橼酸莫沙必利片),已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证书。经审核成本,规格为5mg×12片每盒试销期零售价格为19.20元,5mg×12×12每盒试销期零售价格为36.50元。

  二、四川长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噻肟钠针试销期已满,现正式核定为0.1g规格的每支零售价26.20元;0.5g规格每支零售价15.20元;阿莫西林胶囊新增规格0.25g×10×2每盒零售价23.00元;新研制的艾麦舒注射液(单硝酸异山梨酯注射液)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证书。经审核成本,规格为25mg×2ml×4每盒试销期零售价格核定为197.60元。

  三、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盖克胶囊新规格400mg×12每盒零售价核定为13.00元,400mg×4每盒零售价为5.50元。

  四、乐山中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茶碱缓释片已获国家药品价格监督管理局新药证书。经审核成本,规格为200mg×12×2每盒试销期零售价格为16.80元
  上述新药试销期价格为一年,期满后按正常生产成本重新核定正式零售价格。
  本通知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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