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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
2、“农转非”计划及特殊行业“农转非”
3、试点小城镇“农转非”计划
4、向国家申报的农业基地项目
5、向国家申报的灌区配套项目
6、向国家申报的节水增效项目
7、棉花经营收购加工企业的设立
8、大型饲料生产企业收购用粮
9、基建项目投资许可证
10、商业网点建设项目
11、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设置
12、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
13、可设立的所有内资企业
14、老旧汽车报废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民政福利企业的设立
2、市审批权限内基本建设(含外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开工报告
3、核发《采矿许可证》
4、核发2吨以下小型货车《准购证》
5、废金属回收网点设立
6、市政府指定的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
7、总投资1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审核事项
1、建办加油站及申报“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申报海洋经济项目
3、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项目
4、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年鉴)的初审
5、审核办理废金属外运《准运证》
6、申报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7、申报需上报审批的基建项目(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工报告
8、重要农产品进口计划
9、新办商品流通市场
10、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1、煤炭经营资格许可证
12、化学危险品经营管理许可证
13、酒类批发经营许可证
(三)核准事项
1、生猪定点屠宰场核准发放标志牌、屠宰许可证
2、生猪猪肉批发许可证、外来冻猪肉准入证
(四)备案事项
1、开发区、海门港基本建设项目
2、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设立及年审
市经济委员会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利用自筹资金实施的一般性技改项目
2、节能奖
3、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高新技术产品的确认及增值税减免补助
5、热电联产机组审核认定
6、申报江苏省乡镇企业科技园区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市级审批权限的技改项目
(二)审核事项
1、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抵免新增所得税
2、引进设备申报减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3、省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
4、省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装备国产化创新研制项目
5、省和国家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
6、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
7、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8、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三)备案事项
1、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
2、限额以下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性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
市科学技术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市属科技研究所的设立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核事项
1、科技社团设立登记
2、技术秘密认定和出口
3、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4、科普教育基地认定
(二)核准事项
1、技术贸易机构认定
2、技术贸易合同认定登记
3、技术贸易奖酬金
4、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市地震局
一、保留的事项
(一)审核事项
1、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市教育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全市初中新生录取
(二)下放的事项
1、乡镇学校购置大型(额)办公用品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录取
2、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设立与变更
3、教职工在省范围内教育系统流动
(二)审核事项
1、全市高级、中级及中级以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三)核准事项
1、全市初中及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认定
2、幼儿园登记注册、类别年鉴
3、全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
4、社会力量机构办学的解散
5、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招生简章广告
6、全市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
(四)备案事项
1、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市公安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安全防范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2、消防产品经销单位消防年审
3、非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年审
4、无娱乐功能的小型饭店消防安全年审
5、设置户外广告
6、消防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许可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2、在公共场所临时举办大型文体以及展览、展销等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
3、养犬(宠物)许可证
4、临时登轮证、台湾船民登陆证
5、爆炸物品购买证、运输证,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烟花、爆竹类),爆炸物品销售、储存、使用许可证,爆炸物品保管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证
6、公共场所安全合格证
7、旧货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印章业、典当业、拍卖业、印刷业、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审核事项
1、因私出国护照
2、旅行社组织的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地区旅游
3、因私赴台湾地区出境证件
4、因私赴港澳地区探亲
5、外国人签证、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
6、安全防范工程项目审验意见书
7、因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赴香港、澳门、赴港澳定居
8、外国人来华定居及给予永久居留资格
9、外国人在本市就业
10、企事业单位经济民警组建
11、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
12、公务用枪配备、使用、携运及民用枪支配备、配售、使用、携运
13、台湾台胞定居证
14、进口汽车、摩托车登记、注册、转籍、过户
15、特种车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
16、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维修保养单位资格许可
17、工程爆破设计施工资格和A级拆除爆破设计
18、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资质许可、焰火晚会燃放工程设计与组织实施方案
19、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0、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格证
21、停车场的定点、设置
22、消防技术服务中介组织资质许可,消防工程施工安装资质许可,消防产品生产维修资质许可
23、营业性射击场所设置许可
24、占用县级以上道路、挖掘道路许可证
(三)核准事项
1、江苏省公众信息网络信息服务场所安全合格证
2、户口登记、迁移(含农转非)、小城镇户改
3、机动车、非机动车注册、机动车变更、改装、停驶、复驶、报废、注销登记
4、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注销
5、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通行证
6、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7、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审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驾驶员、押运员、保管员、采购员证
8、境外人员住宿点
9、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暂住证
10、租赁房屋登记
11、特种刀具佩带证、特种刀具生产经销许可证
12、核发超高、超长、超宽车辆运输通行证
13、建筑工程(含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14、机动车临时入境登记
15、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出海船民证
16、船民证、临时船民证(A)(B)船舶户牌
17、各类船舶及水域相关场所临时举办大型活动
18、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或举办活动的消防检查许可
19、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审验
20、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公章准刻证
(四)备案事项
1、房屋出租中介组织
2、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机动车修理、单位自用多色复印机、单位内部印刷厂
3、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销售
4、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办学机构等单位印章刻制登记
5、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
6、紧急抢险、施工、占道、挖路
7、自动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和检测报告
8、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变更
9、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和验收
市民政局
一、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社会团体登记、变更、注销登记
2、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
3、在乡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的护理费和遗属补助
4、城市居民中的五保户供养
5、由民政部门接收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遗属补助
(二)审核事项
1、市区、乡镇地名命名、更名、注销
2、退伍义务兵异地安置
3、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护理费
4、追认烈士
5、革命伤残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评残、调残、退役换证补证
6、社会福利企业申办、变更、注销
7、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8、婚姻中介机构的设立
(三)核准事项
1、婚姻登记
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3、社区服务单位证书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和1954年底前入伍的无固定收入的复员军人定期补助抚恤
5、孤儿、弃婴收养
6、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备案事项
1、行政区划调整、撤并
2、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驻地迁移
市司法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律师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定职
2、基层法律工作者聘用
3、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聘用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核事项
1、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和从业工作人员资格的考试考核
2、律师资格考试授予
3、律师执业证颁发和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
4、公证员资格的报考、授予
5、公证员执业证的申领、年度注册
6、公证处、公证员申办涉外公证业务资格
7、律师、公证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8、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执业证登记、年度注册
9、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
10、律师事务所年检
11、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证发放
12、律师助理工作证发放
13、报考律师资格的考生考试资格
14、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年检
市财政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农业企业坏帐损失
2、企业迁移、合并、分立等变更登记
3、事业单位单价在5000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汽车除外)
4、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备案登记
5、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6、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备案登记
7、企业财务负责人及会计主管人员任免
8、国有企业差旅费开支、销售费用包干办法
9、待摊、预提费用、递延资产核算、坏帐准备金比例
10、企业年度工资基金的提取和使用
11、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及坏帐比例变更、递延资产的确认
12、国有企业建设非生产设施、购置小轿车资金来源
13、坏帐及非正常性资产的损失
14、国有企业单项资产损失2万元以上或年度内累计损失10万以上
15、对外捐赠或公益性赞助超过规定限额
16、国有企业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的比例
17、事业单位基金的提取
18、国有企业重大投资、融资行为
19、征用土地粮食差价款减免
20、企业工效挂钩及财产损失
21、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购买摩托车、录像设备、音响、照相机、空调
22、农业企业工效挂钩 23、国有企业财务体制的确定、变更
24、国有企业开设银行帐号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概、预、决算
2、市级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一般预算外资金年度收支计划
3、住房管理中心的管理经费预、决算
4、地方税收收入退库(含税务手续费、税务征收经费补助退库)
5、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二)审核事项
1、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购买小汽车、大轿车
3、市级预算外专项资金年度收支计划
4、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印制
5、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成交价在250万元以上契税减免,占用耕地三亩以上的耕地占用税减免
6、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报送的住房基金预、决算,住房公积金年度决算
(三)核准事项
1、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的资产评估立项、确认
2、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占有变更、注销、年检登记
3、会计代理记帐许可证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验收
4、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设、变更银行帐户
5、市级房地产有关规费减免征收
6、事业单位工效挂钩
(四)备案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市人事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成教类非在职大中专毕业生聘用
2、全民企业从优秀工人中吸收聘用制干部
3、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
4、工龄工资正常增长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干部调配
(二)审核事项
1、事业单位工效挂钩(内部分配)
2、高级专家延长退(离)休年龄
3、惩戒(重处分人员)
4、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
(三)核准事项
1、全民事业单位从在职工人中吸收聘用的干部
2、发布人才招聘广告
3、科技人员(家属)农转非
4、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调资、各类津贴、补贴、工龄、工伤(亡)、工考、提高离退休标准、待遇
5、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遗属补助费 6、机关中层领导职数,事业单位领导职数
(四)备案事项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3、惩戒(轻处分人员)
4、本市系统内干部顺向调动
5、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企业职工工资定级
2、企业职工工资晋级
3、企业新调入人员工资级别
4、企业奖金分配
5、企业弹性工资分配
6、征用土地剩余劳动力指标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农村(外来)劳动力招收
2、企业职工工伤、死亡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
3、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和退休待遇
4、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支、定点零售药店
6、社会培训机构资格认定及年审
7、市属企业裁减人员方案
(二)审核事项
1、劳动能力鉴定
2、境外人员就业证
3、职业介绍工作人员资格认定(职业介绍资格证)
(三)核准事项
1、劳动保障及劳动用工年检、劳动合同鉴证
2、企业集体劳动合同
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性质认定
4、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认定
5、职业介绍机构登记、年检
6、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领取申领
7、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人员(含遗属、定补对象)的认定和复查
8、用人单位刊播、发布招工、招聘广告
9、用人单位举办劳动力交流洽谈会
10、职工职业资格证书
11、职业培训机构教师资格证书
12、职工跨地区调动
13、市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14、市属企业年度工资使用计划
15、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16、市属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因工、因病死亡待遇、遗属定期补助费
17、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操作证复审
(四)备案事项
1、企业劳动管理注册
2、单位招聘录用人员登记
3、企业成建制转移
市国土资源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农用地管理
2、“果园”、“庄园”等农村开发项目用地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临时用地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二)审核事项
1、土地征用
2、一次性开发国有荒地及开发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出资)、划拨
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改变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
5、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6、农用地转用
7、国家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证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
9、农村村民建房用地
(三)核准事项
1、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2、土地统计
3、农村村民建房收费扎口管理
(四)备案事项
1、土地价格评估结果
2、永久性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
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审核建筑施工企业投标许可证
2、外省市(县)进海施工许可证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等级申报
(二)审核事项
1、建筑企业资质等级申报
2、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申报
3、塔式起重机拆装资质
4、建筑企业安全资质
5、墙改专项经费返退
6、新墙材认可证、彩瓦认可证
(三)核准事项
1、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
(四)备案事项
1、建筑工程开工报告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市建设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夜市和户外展销活动
2、因教学、科研需要饲养家禽家畜
3、燃放烟花爆竹
4、新型墙体材料建设工程准用证
5、建筑物配套设施竣工验收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村镇规划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村镇工程(含临时)、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含临时)规划建设许可证
3、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和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绿地
4、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审查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市内液化气贮灌厂(站)及瓶装供应站定点及合格证书
(二)审核事项
1、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资质认定与年检
2、供水、饮用纯净水单位资质认定与年检
3、1000立方米以下液化气工程项目、扩初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设施使用许可证
4、城市车辆清洗营运证
(三)核准事项
1、房屋拆迁工程许可
2、市区建筑工程渣土处置
3、户外广告设置
4、招标方式和标底审定
5、商品房预(销)售、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商品房销售面积、节能建筑专项理
6、代绿化工程建设款
(四)备案事项
1、工程竣工验收
市交通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汽车客运站点等级评定
2、交通施工企业项目三、四级经理资质
3、车辆购置附加费免征
4、等外级航道上设置渔网簖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占用、利用或挖掘国省道公路、公路用地、公路施工方案、公路中断交通、在国省道公路设置非公路交通标志,增设平交道口、在国省道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埋设管线、电缆、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设临时建筑
2、公路运输业(含县内道路运输线路)、搬运装卸业、运输服务业经营许可
3、水路运输(市内)、搬运装卸业及运输服务业经营许可
4、5-7级航道修建与通航有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设置渔网簖,在通航航道及航道岸坡挖土、种植、堆放材料等
5、船舶报停停缴航道养护费
6、三类及专项汽车维修业户资质
(二)审核事项
1、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资信登记、交通建设项目监理许可以及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合格证
2、道路客运线路营运许可(省际、市际、县际)、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
3、水路运输业(县际)经营许可
4、公路养路费免缴
5、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资质,A、B、C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资质
6、渡口设置、迁移、撤销
(三)核准事项
1、超限运输车辆、铁轮车、履带车行驶公路
2、更新、砍伐国道、省道、县道公路树木
3、水路运输业(省际、省内、国际船舶代理企业、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等)、港埠企业经营许可
4、与通航有关的营业性疏浚、清障、打捞作业、范围和弃置地点
5、内河船舶登记、船舶检验发证、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50总吨及以上或36.8千瓦及以上除挂浆机外其他运输船)
6、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发证;船舶电焊工考试发证、危险品货物申报员发证、水上供油作业许可
(四)备案事项
1、设置渔标和军用标及专用标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国内外交易会展位
2、广交会招展摊位和洽谈厅摊位资格
3、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商品出口
4、有重大出口前景的火炬项目
5、《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商品目录》中的商品进出口
6、进口订货卡片
7、包装物料进口
8、外贸仓储
9、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
10、外资企业财产或权益对外抵押
1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远期收汇证明
12、核定两纱两布经营权
13、对台小额贸易
14、边境贸易
15、外商投资企业招投标资格
16、进口合同
17、国际货代专用发票
18、外贸公司代理协议
19、国际商标注册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列入国家鼓励类、允许类的外商投资企业
2、加工贸易非配额管理商品合同、合同变更
3、外商投资企业非配额及实行配额管理设备进口
4、在本市境内发布招收外派劳务人员广告
(二)审核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确认书
2、列入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及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
3、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技术先进企业的确认
4、各类内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申请、变更
5、各类进出口经营权资格证书发放和年审
6、加工贸易配额管理商品合同、合同变更和内销
7、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
8、“五类企业”投资总额外进口设备、零配件
9、机电产品及旧机电进口
10、进出口许可证、特定商品登记证(含重要农产品和重要工业产品证明)
11、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
12、进出口企业代码MID、EID代码
13、出口退税稽核
14、出口商品贴息
15、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
16、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及变更
17、举办境外非贸易性企业、境外加工贸易企业
18、经贸外事出访团组初审
(三)核准事项
1、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
2、外商投资的出口企业和技术先进型企业的考核
(四)备案事项
1、对外经贸统计
市水利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事项
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取水许可证及年审
2、市管水利工程及江海堤防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施及占用证年审
(二)审核事项
1、地下水凿井取水许可
2、排污口设置和扩大
市文化局(市旅游局)
一、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经营许可证
2、报刊图书零售许可证
(二)审核事项
1、星级饭店评定、复核
2、旅行社的设立
3、旅行社管理人员上岗证书、导游资格证、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
4、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
(三)核准事项
1、文化经营许可证
2、营业性文艺表演个人演员演出许可证
3、营业性演出场所演出经营许可证
4、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营许可证
5、营业性文艺表演、组台演出临时许可证
6、音像制品放映经营许可证
7、画店、画廊、美术品公司文化经营许可证
8、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9、除设立出版物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含相互兼营)外的其它印刷品印刷许可证
10、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一次性准印证
(四)备案事项
1、设立电影放映单位
市卫生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外省、市消毒杀虫类产品进市许可证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新增医疗收费项目
4、印制医疗收费票据的审核
5、药房合格证
6、社会医疗机构药房资格认定
7、社会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审验
8、住院病人转外地医院
9、外地来海销售药品注册
10、临床用血调剂
11、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新专业设置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校验
2、卫生许可证(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眼镜卫生质量、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含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结扎终止妊娠技术)
4、一级医院等级评审
(二)审核事项
1、大型医疗设备配置
2、医用氧舱设置
3、医疗广告证明
4、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前审核(包括食品产品、化妆品生产、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药械和医疗用品、卫生杀虫药械、碘盐生产、分装企业)
5、保健食品生产
6、食品广告宣传内容
7、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许可
8、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执业许可(含涉外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生殖技术)
9、一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认定
10、二级医院等级评审
1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三)核准事项
1、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认定、执业注册
2、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
3、放射工作人员证
4、从业人员健康证(包括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5、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及保健人员上岗证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独身子女证
2、生育证
(二)核准事项
1、终身无子女证
(三)备案事项
1、计划生育药具零售许可证
市环境保护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建设项目环保初步设计
2、建设项目“三同时”保证金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市环保局管辖的小型建设项目(含工业和非工业项目、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申报表)和环保设施“三同时”
2、危险废物辖区内转移计划(联单)
3、污染源治理资金有偿使用
4、污染治理设施的拆除、闲置
(二)审核事项
1、上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含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申报表)和环保设施“三同时”
2、危险废物跨县(市)区转移计划(联单)
3、实施污染限期治理单位的限期治理情况
(三)核准事项
1、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
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3、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4、城市市区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申报
(四)备案事项
1、环境工程设计书、环保产品认定证书
2、ISO14000咨询、认证资质证书
市粮食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周转粮油调拨计划
2、粮油收购计划、价格
3、粮油超购加价结算
4、简易建筑费
5、粮库“一符四无”评定
6、粮油运输计划
7、粮食系统企事业报表
8、粮食加工计划
9、粮油计划迁移
10、熏蒸药剂采购
11、粮油包装物及保管器材采购
12、省、部优产品认定
13、省市名牌产品认定
14、溶剂油计划
15、部、省、市和国家粮食行业新产品开发计划
16、粮油工业企业现场管理达标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核事项
1、粮食批发企业资格认定
2、陈化粮处理
3、储备粮损耗报告
市广播电视局(台)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事项
1、聘请境外演职员参与制作电视剧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核事项
1、全市单位和个人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外卫星电视节目(信息)
2、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
3、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
4、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宾馆(饭店)视频点播业务
5、设立影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6、设立网上播出前端,开办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电影类节目业务
7、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套数
(二)备案事项
1、全市电台、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证
2、全市设立社会公共场所电视大屏幕
市体育局
一、保留的事项
(一)审核事项
1、体育社会团体设立
(二)核准事项
1、三级裁判员、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
2、举办社会体育活动(含健身气功活动)
市统计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市级劳动统计年报会审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市级部门建立系统外统计调查项目,系统外布置统计报表
(二)审核事项
1、统计人员上岗证、年检
(三)核准事项
1、基本统计单位登记、年检、变更
(四)备案事项
1、市级部门建立系统内统计调查项目,系统内布置统计报表
2、市有关部门公布统计资料
市物价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文艺演出票价(最高限价)
2、宾馆饭店客房价格及餐饮价格
3、家用电器修理收费
4、舞厅、歌厅、卡拉OK厅服务收费
5、通讯器材及维修费
6、机动车辆清洗费
7、商业用瓶装石油液化气价格
8、早籼稻、常规籼稻、红小麦、玉米定购价格、保护价
9、大米、面粉销售价格
10、油菜籽收购价格
11、饲料销售价格
12、棉花收购、供应价格、棉籽收购价格
13、化肥零售价格
14、纸张及纸浆价格
15、硫酸出厂价
16、汽车、摩托车配件销售价格
17、大型医疗器械价格
18、挂历最高限价
19、食油、猪肉、鸡蛋、牛肉价格
20、食糖、啤酒、牛奶等价格
21、洗衣机、冰箱、彩电、空调价格
22、洗衣粉、卫生纸、普通灯泡等价格
23、粮食副产品收购、销售价格
24、优惠售房成本价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自来水价格(含污水处理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2、民用燃气价格(管道液化气、管道煤气、居民生活瓶装液化气)
3、热力价格
4、殡葬服务价格
5、星级饭店服务收费
(二)审核事项
1、行政事业性(含社团)收费
2、医疗服务收费、血站供血价格及公民临床用血收费
3、教育收费及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收费
4、《收费许可证》核发、审验
5、电信资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有线电视服务收费
6、公路客运价格、城市公共交通运价
7、部分中介机构重要服务项目收费,各类专业市场中介服务收费
8、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9、垄断经营、强制使用、指定销售的商品价格(收费)
10、轮渡及车、客渡收费
11、部分药品价格
12、食用盐价格及工业盐出场(出厂)保护价格
13、地产小尿素、部分化肥出厂价格、省级储备肥、救灾肥、进口优质化肥调拨价、供应价,部分农药出厂价、销售价,进口农膜原料供应价,国产农膜原料出厂价格
14、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15、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及房屋重置价格
(三)核准事项
1、出租汽车管理服务费、租赁承包费、安全风险保证金
2、服务行业价格等级评定
3、普通商品房价格
(四)备案事项
1、广告服务收费
2、足金饰品零售价格及加工费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一、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和年检
2、庆典、水陆法会等大型宗教活动的举行
(二)审核事项
1、外市宗教职业人员主持我市宗教场所的活动
2、一般规模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
3、市级宗教团体的登记和年检
4、宗教活动场所的改建、扩建、重建或新建
5、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三)核准事项
1、更改民族成份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搬迁、拆除
2、小型人防工程开工报告
3、防空地下室工程的立项、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
4、拆除、报废人防工程
(二)审核事项
1、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中与人民防空相关工程设计
2、人防易地建设费减免
(三)备案事项
1、人防工程和设施使用权变更
2、人防工程平时使用
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一、保留的事项
(一)审核事项
1、滩涂使用证
(二)核准事项
1、滩涂承包证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一、保留的事项
(一)核准事项
1、行政监督执法证
(二)备案事项
1、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级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规范性文件、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一、保留的事项
(一)核准事项
1、三级农机维修点
市农林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菌种生产许可证
2、菌种经销许可证
3、果树种苗合格证
4、经营不再分装的小包装种子的许可证
5、农药试验药效申请
6、抵押木制品审批
7、农民个人自繁自用剩余的常规种子经营许可证
8、国家二级保护野生(珍稀)植物的采集证
9、渔港建设基金
10、水产种苗质量检验员证书
二、保留的事项
(一)审批事项
1、林木采伐许可证
2、临时征占用林地
3、市管60马力以下渔船检验、渔业船员证书、渔业船舶出入签证
4、农村承包土地适当调整
(二)审核事项
1、林权证
2、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
3、兽药生产许可证
4、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5、县管水面使用证
6、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
7、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怀卵亲体和苗种捕捉、驯养、出售、运输、收购、利用许可证
8、设置使用渔业无线电台(站)
9、渔船的建造、更新、买卖、租赁和转让
10、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
(三)核准事项
1、木材运输证
2、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兽药经营许可证
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5、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6、植物检疫证书
7、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
8、动物诊疗许可证
9、内陆渔业捕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