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威政办发[2006]7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及时科学地监测全市城市化发展进程,全面系统地反映城市化发展水平,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确定在全市建立城市化监测评价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测评价的范围、内容和方法。城市化监测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范围为各市区、开发区和各建制镇,监测内容涉及人口与就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发展、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6大领域的诸多方面。监测评价采用总指数及分层监测分析法,对全市城市化发展水平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监测和综合分析评价,并定期发布《威海市城市化发展报告》。《威海市城市化发展报告》由市建委、统计局牵头组织编制。其中,市统计局负责城市化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市建委负责城市化工作的政策调研和综合分析,有关单位要予以支持和配合。
二、落实监测经费,完善监测评价制度。城市化监测评价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城市化监测评价主管部门要按时上报城市化监测资料,定期提供本地区的城市化发展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城市化监测评价制度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方法措施,确保监测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城市化监测评价制度,定期定量地反映城市化发展状况,可以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有利于建立起城市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城市化健康有序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共同完成”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威海市城市化监测评价协调小组(名单附后),统一研究协调全市城市化监测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监测评价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威海市城市化监测评价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茂德(副市长)
副组长:李延茂(市政府副秘书长)
房德阳(市建委主任)
吕晓东(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王逢洋(市发改委副主任)
郑维峰(市经贸委副主任)
丛阳滋(市教育局副局长)
高同璞(市科技局副局长)
董 文(市公安局副局长)
蔡新杰(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春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董学军(市人事局副局长)
杨子林(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王天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蔡洪波(市建委副主任)
李惠民(市交通局副局长)
房敏敬(市卫生局副局长)
宋业英(市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
王进喜(市环保局副局长)
丁玉波(市统计局副局长)
滕世斌(市工商局副局长)
宋宏伟(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房德阳兼任办公室主任,丁玉波、蔡洪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