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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17 生效日期: 2003-09-17
发布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湖政办发[2003]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九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湖州市财政局
(二○○三年九月九日)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为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预算收支任务,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狠抓增收节支、圆满完成预算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关系到今年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关系到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今年以来,全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财政收支也保持相应的增长速度。但是,“非典”的滞后效应、用电紧张等对我市的影响较大,财政增收的难度加大,增支的因素较多,财政收支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把增收节支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手抓增加收入,一手抓节约支出。

  二、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要认真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大力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防治“非典”期间对部分行业减免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优惠政策,减轻受“非典”影响的行业或企业的负担,使其更好地恢复生产经营、加快发展。要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执行有关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拉动经济增长。要切实重视出口退税工作,支持外贸出口。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引进外资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投资,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税收入稳定增长。各级财税部门要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要认真贯彻《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强源头控管,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国税、地税部门要加强协调,统一有关政策,明确征管范围,规范征管行为,加强分税种、分行业的税收征管,积极挖掘增收潜力。要充分发挥“以票管税”作用,大力抓好增值税、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监控及征管工作;加大对地方小税种,特别是土地增值税、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的征管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偷、抗、骗税行为。积极清理欠税, 限制欠税企业和个人出国出境。要加强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教育费附加等各项非税收入的征管,积极推广养老保险费“税银联网、税保挂钩”的扩面征收办法。要强化对土地出让金、采矿权有偿出让收入、国有资产收益收缴、预算外资金集中等财政性收入的征收管理。要加强调查研究,对财政收入波动较大的行业和地区实施有效的跟踪管理,及时查找问题和原因,进行重点指导和监管,采取针对性措施。

  四、严格预算执行,确保收支平衡。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增收节支,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各部门必须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自定项目和标准。今年除保吃饭、保应急、保社会稳定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支出外,各级财政不再追加新的支出项目。对预算已经安排的支出项目,要切实加强支出管理。

  五、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放在教育、科技、农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支出领域。要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搞好资金调度,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要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发放,推进城镇社保体系和城乡低保制度建设,切实做好以大病统筹为核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城乡孤寡老人集中供养、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低保家庭子女入学等帮困工作,以及加强农村环保建设等。

  六、压缩一般性支出,杜绝损失浪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两个务必”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勤俭办一切事业。无论是重点支出,还是一般性支出,都要精打细算,讲究效益,力求节约。坚决制止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严格控制其他一般性支出,适当调整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新建(购买)、改扩建和装修办公楼;严格会议审批制度, 严格控制各类培训,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提倡开小会、开短会,大力压缩会议经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切实加强接待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规模和次数,健全因公出国(境)报告制度,加强对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用汇管理和经费管理。严格小汽车编制和控购管理,各单位不得超标准购买小车。

  七、积极推进各项财税改革,促进增收节支。大力推进“金财工程”、“金税工程”建设,加快财政、国税、地税、金库、社保等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继续实施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或实行收支脱钩的管理办法,完善部门预算制度,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巩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逐步扩大资金集中支付范围。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试点,完善财政性专项资金网上直接支付办法,加强对财政性资金使用的追踪问效,探索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大力推进政府采购,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实现“三个确保”。增强财政风险意识,强化政府债务管理。

  八、加大监督力度,维护财经纪律。大力整顿财经秩序,坚决打击会计作假、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财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各级、各部门要增强依法理财意识,加强自身建设。各级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对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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