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1]29号
今年是实施我市“十五”计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市政府领导多次强调要从严治政,加强督促检查,以确保市委、市政府一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坚持督查专报制度,做好专报工作是强化督查工作的重要措施。市政府系统的督查专报制度自1998年建立以来,各单位利用《督查专报》这一形式,及时反映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使市政府领导能及时了解我市各区县、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在反馈督查、督办工作,在行政决策、指挥协调和贯彻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年来,多数区县和部门重视《督查专报》,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和指导专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督查、督办情况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准确、全面地反馈有关情况。如: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体委、市旅游局、市国税局、碑林区政府、新城区政府、周至县政府等单位。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注意及时反映本部门、本地区阶段性重要工作情况,重大举措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及时反馈抓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具有典型性、倾向性的问题;既报成绩、经验和做法,更注意报告问题、对策和措施。专报反映问题情况准、速度快、质量高,为市政府领导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全市各方面重要情况提供了保障。
总的看,市政府系统落实督查专报制度的情况是好的。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些单位对专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具体指导,工作落实不到位;有些单位长时间,甚至半年以上不报送《督查专报》;有的单位报送的情况属于一般信息,没有突出专报的特点和要求,没有将应报的情况报上来;还有些单位报送的不够快捷和及时,延误了时效等等。这种工作状态是与当前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必须引起各区县、各部门负责同志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为此,市政府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要高度重视《督查专报》的报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指导报送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督查、督办情况的收集和整理。
第二,要注意报送阶段性重要工作部署情况,特别是要注意反馈抓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有典型性、倾向性的问题。
第三,所报情况要实事求是,既要报成绩、经验和做法,更要报告问题、对策和措施。
第四,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报送《督查专报》,但每月至少要报送一至二期。
第五,《督查专报》要做到事实准确,观点鲜明,言简意赅,文书规范;对于领导批示交办或限时报送的督查、督办事项,要按时报送,不得延误或拒报。要努力做到专报的情况准、速度快、质量高。
总之,希望各单位要切实把督查专报工作抓紧抓好。市政府办公厅将适时检查、考评各区县、各部门的专报工作质量,对督促检查有力,工作落实好,专报制度执行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