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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1999--2000年度区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11 生效日期: 2001-05-11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发[2001]58号

  一、治理烟尘污染、市区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为了改变城市燃料结构、减少烟尘污染,改善市区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在明城墙内区域、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曲江旅游度假区建设无燃煤区,在南至丈八东路、水厂路,北至二环路,东至纺织城,西至三桥镇范围内建设改煤区,并先后下发了《关于治理燃煤烟尘污染的通知》和《关于采取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的通知》。承担无煤区和改煤区建设任务的城郊六区政府,通过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迅速打开了局面。据统计,全市已完成燃煤设施改造的锅炉1348台。其中,天然气锅炉801台,燃油锅炉344台。实施“两区”建设,市区每年可减少燃煤5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8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6000吨。根据环境监测结果,2000年市区空气质量三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比上年有明显下降。二氧化硫年日均值0.041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了21.15%。氮氧化物年日平均值0.026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7.1%,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0.351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了5.65%。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项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实现了环境功能区达标排放的目标。

  二、围绕“一控双达标”中心工作,按期完成了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任务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关于2000年底所有工业污染源必须达标排放的要求,各区县加强了限期治理工作的领导。一是对110余个重复建设且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小冶炼、小水泥企业坚决实行了关、停、并、转。二是实施了本地区工业污染源达标工作方案,狠抓了重点工业污染源实施限期治理工作。截止2000年底,已有113家企业实现了达标排放,达标率为96、6%。其中碑林区、雁塔区、蓝田县等区县达标率为100%。三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减轻了末端治理的压力。未央区投资910.76万元,开展造纸废水治理,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

  三、认真执行《陕西省渭河污染防治条例》,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大
  按照《条例》规定,各区县政府制定了渭河水系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高陵县政府在开发建设泾河工业园区中,以建设无污染花园式工业园区为目标,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渭河水系污水排放标准。灞桥区完成了氵产河截污改排工程,减轻了渭河水质污染。各区县把水源保护工作作为重点,不断加大了防治工作力度。为加强水源地环境管理,周至、长安、户县、蓝田、高陵、临潼6区县依法制定了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坚持每年对水源地保护区进行1—2次行政执法检查,并对重点污染区域实施日常性监督和巡查,防止了各种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环保机构得到加强,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
  到1999年底,全市13个区县全部设立了环境保护局和环境监理站(大队),环境管理队伍得到了充实和加强,为严格环保执法,强化环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在环境监督管理实施过程中,两年内审批“三同时”建设项目251个,督办限期治理项目215个,关停污染治理未达标项目51个,有效地控制了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加大烟尘污染的防治力度,各区都设立了烟尘观察点,并组织人员进行流动检查,对冒黑烟的单位进行查处及曝光,巩固了烟尘控制区的成果。对广大群众投诉的污染问题以及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各区县环保部门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加大了管理力度。据统计,两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污染投诉案件1601件次,结案1496件次,结案查处率为93.44%。

  五、环境宣传教育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一是环境宣传多样化,提高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环境意识。在每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期间,各区县环保部门通过组织环保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少儿环保绘画展览、环保产品宣传咨询活动,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抓中小学环境教育,创办绿色学校,促进环境知识更新。两年来,全市在10年大专院校,42所中学、70所小学约8万名大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了环境教育,创办了13所绿色学校,成功举办了“第五届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探索活动”。在汇集的144个活动项目中,有两个获全国银奖,一个获全国铜奖,两个获全国优秀活动奖。三是环保法律知识培训面向领导。两年间,各区县共举办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18期,接受培训人员1448人次,各乡、镇、街办主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及驻地企业法人代表参加了培训,提高了各级领导的环境意识。

  六、考核评比结果
  经对全市13个区县(不含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旅游度假区)进行考核评比,按考核得分顺序评比结果如下:
  一等奖:碑林区、雁塔区、阎良区、周至县、高陵县
  二等奖:莲湖区、新城区、未央区、灞桥区、临潼区、蓝田县、长安县、户县
  市政府认为,两年来各区县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较好地完成了环保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各区县政府要在西部大开发的机遇面前,坚定不移地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道路,坚持在发展中保护环境,通过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继续加强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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