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价费调发[2001]40号
西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西安市殡仪馆部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市价费发[2001]74号)收悉。本着改善殡葬服务条件,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满足群众需要的原则、考虑到西安市殡仪馆自筹资金改造扩建了火化间,并安装了国内最先进的火化炉,投资较大这一实际情况,根据成本测算,同时参考部分省市收费水平,经研究,同意西安市殡仪馆新置YQ--2000型、YQ--3000型电脑自控火化炉及YQ--3000型拣灰炉火化服务收费按附表所列标准执行。
上述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根据试行收支情况重新审定。
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请收费单位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明码标价,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检查。
附表:
西安市殡仪馆新置火化炉火化服务收费标准
标准
YQ-3000型拣灰炉 具 1 500元
在丧属要求的时间定时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