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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等三部门关于西安市2000年冬季城镇退伍义务兵和2001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计划请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26 生效日期: 2001-07-26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计委、市劳动局、市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关于西安市2000年冬季城镇退伍义务兵和2001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计划的请示》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西安市2000年冬季城镇退伍义务兵和2001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计划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根据陕西省计委、劳动厅、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有关做好2000年冬季城镇退伍义务兵和2001年春季转业士官接收安置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市接收退役士兵的实际情况,经我们三部门研究协商,编制了西安市2000年冬季城镇退伍义务兵和2001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计划。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实施意见请示如下:
  一、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继续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下达的计划任务包干完成,保证每位安置对象的第一次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安置任务。

  二、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接收安置计划属国家指令性计划,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应从支持国防建设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计划执行。在接到下达的计划后,尽快编制分解计划,落实到所属单位,把接收安置工作做实做好。

西安市计划委员会
  西安市劳动局
  西安市复退军人安置办
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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