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价房发[2002]316号
你公司关于融鑫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报意见收悉。经考核,现将有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依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规定的通知》,鉴于小区5号楼已投入使用,经对整个小区重新考核,确认你公司为乙级(普通住宅区)收费标准。应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日常维修养护费、交通工具保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二、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月收取。需要预收的,预收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上述收费标准即为中准收费标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以中准标准为基础,在10%上下浮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按中准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从二00二年十二月份起执行。原市价房发[1999]344号文件中有关该小区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1、融鑫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2、室内地下停车场车辆保管存放收费标准
3、室外车辆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附件:
1、融鑫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住宅用房 办公用户 营业用房
管理服务费 11.00元/户·月 0.60元/me2·月 0.90元/me2·月
日常维修养护费 0.20元/me2·月 0.50元/me2·月 0.80元/me2·月
2、室内地下停车场车辆保管存放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 常住户 非常住户
(元/辆·月) 白天 夜晚
小型汽车 150.00 6.00 8.00
摩托车 25.00 1.50 2.00
自行车 5.00 0.30 0.40
3、室外车辆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 常住户 非常住户(元/辆·次)
(元/辆·月) 白天 夜晚
大型汽车 80.00 3.00 5.00
小型汽车 50.00 2.00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