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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防伪专用品成本定价调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9-30 生效日期: 1997-09-30
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国税征[1997]24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为做好我省普通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供应分配工作,确保发票印制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从1997年10月1日起,我省发票防伪专用品成本价格调整如下:
  手写式发票防伪水印纸,每吨15,000元;普通电脑发票防伪水印纸待定;防伪油墨每公斤800元。
  请各发票定点印制企业于年底前将1998年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用量计划上报地(市)国家税务局,由地(市)汇总后(顺附清单)上报省局征管处,以便安排向总局定点供应单位订购。 附:发票定点印制企业防伪专用品用量计划清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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