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5]37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14号)和《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的要求,西安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已全面启动实施。为了实施好该项目,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地处渭河新生代断陷盆地,市区及附近活断层发育较多,被国家确定为率先开展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的20个大中城市和省会城市之一,被列为国家“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工程项目”和陕西省防震减灾“十五”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探测西安市及其周邻地区主要地震活动断层的准确位置,查明区域地壳深部结构以及评价地震活断层的地震危险性。该项目的开展,对我市的城市规划、建设工程的选址等有一定的指导和参考意义,对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区县要提高认识,积极支持、配合,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互相协调,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去年省市有关部门已经组成“西安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管理与实施。项目实施具体由省地震局、市地震局共同组织开展物探、化探、钻探、槽探等探测工作。探测工作涉及西安市临潼区、长安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阎良区、户县、蓝田县、高陵县等区县。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西安市地震局要积极配合省地震局做好相关工作,及时主动地与有关单位沟通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凡涉及到的区县及市建设、市政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主动提供探测区内相关资料,并派专业人员现场指定管网、管线等具体位置。施工单位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精心组织,避免施工中对地下管网、通讯设施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地下管网、管线等基础设施的安全。凡不按施工规定施工,不互相配合,不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市政府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