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成价函[2002]246号
成都天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双楠花园’(天祥楠苑)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双楠花园(天祥楠苑)地下停车场实行租用固定车位的办法,具体收费标准为:
1.标准车位(2.5×m×5m)每辆每月收费300元;
2.微型车位(2m×4m)每辆每月收费200元。
二、以上收费标准只适用于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可以下浮,但不得向上突破。你公司在收取上述费用后,不得再向车主收取其他费用。
三、本文从2002年9月18日起执行。你公司收到此文后应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