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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06 生效日期: 1999-12-06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1999]201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鉴于自治区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为加强对我区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孙 瑜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杨道喜 自治区主席助理、自治区计委主任
  李里宁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邓于仁 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成 员:
  李崇玉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黄德举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何小聪 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
  刘 永 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副行长
  全 忠 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副行长
  张霍德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胡宗俊 自治区计委能源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水利厅,由孙良平(自治区水利厅地方电力局局长)任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行交通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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