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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各地区科学?确定本地区“十一五”时期经济?发展速度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23 生效日期: 2006-03-23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并发改法规字[2006]68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各地区科学确定本地区“十一五”时期经济发展速度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到规划编制工作中。?
  各县(市、区)在编制“十一五”规划过程中,应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注重经济增长质量视为制定“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思想。在确定本县(市、区)“十一五”时期经济增长速度时,要以市委八届十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太原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确定的我市“十一五”时期经济发展速度指标为依据,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和能源、资源等约束条件,事实求是地确定经济增长速度指标,不宜与市提出的目标差距过大。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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