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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液化气出厂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13 生效日期: 2000-02-10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工字[2000]15号
  北海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报液化气出厂价格的报告》(北价工字[1999]41号)悉。经研究,同意滇黔桂石油勘探局北海石油化工厂生产的液化气(不分计划内外)每吨出厂价2000元,请从2000年2月10日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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