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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200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12 生效日期: 2006-01-12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6]5号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200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落实200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以市委常委、副市长信长星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安监局以及市消防支队有关领导为成员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傅春贤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陈印生、市政府办公厅社会处处长黄晓华同志担任,具体负责考评事务。联系电话87275527、87275535。

  二、考评时间及内容
  考评时间为2006年1月中下旬,以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市政府签订的200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主要考评内容(见附件1、2)。

  三、考评办法
  在市政府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组成5个考评小组,按照分工分别听取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市政府200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1至2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个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消防工作,按照考评细则逐项打分,提出考评意见,报考评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比。
  第一组:考评碑林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市商业贸易局、市交通局。
  第二组:考评新城区、未央区、灞桥区、蓝田县、市市政管委会、市旅游局。
  第三组:考评雁塔区、曲江新区、临潼区、市卫生局、市文物局、市国资委。
  第四组:考评莲湖区、阎良区、高陵县、市人防办、市供销联社、市教育局。
  第五组:考评长安区、户县、周至县、市宗教局、市文化局、市粮食局。

  四、要求
  (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评工作,认真准备,积极配合,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考评小组要严格考评标准,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增强考评透明度,确保客观公正。
  (三)考评工作结束后,各考评小组要将考评情况上报市考评工作办公室,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考评意见。对成绩显著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先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附件:1.区县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落实200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考评细则
    2.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落实200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考评细则
    3.考评安排表

200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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