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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广西新编地方志展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21 生效日期: 2000-06-2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0]95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00年8月28日至9月2日在自治区博物馆举办广西新编地方志展览会。现就展览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广西新编地方志展览会的目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4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桂政发[1997]3号)精神以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部署,我区将在2000年完成本届修志任务,同时启动下届修志工作。举办本届展览会,将全面总结本届修志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展示本届新编地方志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宣传地方志记述的广西地情优势,弘扬修志工作者的拼搏、奉献精神,指导社会各界学志用志,激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新编地方志成果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并切实做好本次展览会的参展筹备工作。要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协调和解决参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参展要体现本地本部门的特色,要着力反映志书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展览要因地制宜,讲求质量,量力而行,绝不可比排场,必要时可以若干部门、单位合用展位。

  三、本次广西新编地方志展览会的具体筹备工作由自治区通志馆承担。自治区通志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搞好展览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本着经济、节俭的原则,从俭、从紧地使用参展经费,认真把展览会办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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