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政办[1999]210号
省经贸委、财政厅:
《关于请求拨给漳州等市副食品基地受灾补贴款的请示》(闽经贸市(1999)636号)文悉。由于受今年多次台风暴雨特别是9914号强台风的袭击,我省部分城市副食品基地遭受严重损失,为帮助受灾城市尽快恢复基地副食品生产,保障副食品市场及元旦、春节副食品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从省级副食品风险基金中拨出500万元,用于支持受重灾的省、市直控重点副食品基地恢复生产。其中安排厦门市50万元、漳州市140万元、泉州市120万元、莆田市110万元、福州市60万元、三明市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