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建管函[2004]445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和我厅的工作安排,现就2004年度受理乙级以下(含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设立、定级、升级、增项)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2004年10月25日至29日。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6号大院省煤炭大楼十楼,电话:83181730。
二、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单位应按附件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收齐并核实原件后统一报送我厅。省直企业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我厅。
三、计算机网络管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采用网上申请和审批与纸面申请和审批相结合的方法。并按规定统一使用建设部开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软件(由省建设监理协会代购)。
广东省建设厅
二○○四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2、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样式)(略)
附件1:监理企业资质申请材料清单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附在申请表第1页后面;
二、附件材料
(一)综合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全部内容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企业管理制度;
5、企业最近年度财务决算年报表和验资报告;
6、法定代表人资料(任职文件、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7、企业经理资料(任职文件、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8、技术负责人资料(任职文件、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二)人员材料
1、人员汇总表;
2、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料(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三)业绩资料
1、监理工程业绩一览表;
2、监理业务手册;
3、监理合同;
4、监理规划;
5、监理工作总结;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表)。
(四)增项资质申报材料
1、增项资质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一览表;
2、跨专业人员证明(监理合同、任职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表、业主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证明);
3、增项监理工程业绩。